分校分部

社群:人事

分校、分部,有什麼差別嗎?以下可參考。

法規名稱: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註:來源,法務部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四條第五項、專科學校法第四條第四項、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條第五項、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及私立學校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分校:指專科以上學校校本部所在以外之其他直轄市、縣(市)或境外單獨設立,並具有完整教學及行政單位之學校。
二、分部:指專科以上學校於校本部以外設立之教學、招生或產學合作單位。

法規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1 月 15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及私立學校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於高級中等學校及私立國民中學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分校,指學校因校務發展需要,於本校以外之其他直轄市、縣(市)單獨設立,並具有完整之教學單位及行政單位之學校。本辦法所稱分部,指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設立隸屬於本校之教學單位,必要時,並得設行政分支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