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家庭政策 2015年

2015年,台灣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正通過新的「家庭政策」。確定五項政策目標:
(1)發展全人照顧與支持體系,促進家庭功能發揮
(2)建構經濟保障與友善職場,促進家庭工作平衡
(3)落實暴力防治與居住正義,促進家庭和諧安居
(4)強化家庭教育與性別平權,促進家庭正向關係
(5)宣導家庭價值與多元包容,促進家庭凝聚融合

法規:家庭處遇

「家庭處遇」出現在臺灣,是2003年5月發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3條。
2011年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出「家庭介入計畫」,要求主關機關應於三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