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名  稱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 1 條
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
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
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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