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大鳥哥
受訪者:阿熹
最近很多強調「文創」的團體或人士,紛紛冒出頭,開出的價碼,都是天價。在華人社會中的「文創」,是指什麼意思呢?阿熹問了幾個小朋友,大家都不知道「文創」是什麼意思。
參考「維基百科」(2019/01/21),「文化創意產業」,或稱「文化及創意產業」(英文: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或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簡稱「文創產業」,這個中文詞彙,最早由中華民國行政院於 2002年 5月依照〈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子計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所確定。「文化創意產業」為臺灣官方定名,而「文化及創意產業」則為香港官方定名,但世界各國與各學術層面的定義不同,文化及創意產業有時被稱為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內容產業、數位內容產業、文化內容產業、創意工業、版權產業與時尚流行產業等。…
以上這些說法,是在台灣的公開資料可查詢到的,應該算是台灣的主流和被認同的說法。但這和一般民眾的生活有什麼可以直接關連呢?特別是和小朋友的生活,有什麼直接關係呢?
阿熹的朋友,在台灣的鄉下,繞了幾圈,有看到小朋友,在打彈珠遊戲檯,相對於電玩遊戲,這算是傳統的實體遊戲。
阿熹覺得「幸甚!」,台灣的小朋友,還有不被 3C與電玩完全淹沒的童年。
但更令人注意的是,彈珠遊戲檯上的圖案,包含,哆啦 A夢(或譯:小叮噹),鹹蛋超人,凱蒂貓(Hello Kitty)…這些好像都不是台灣當地產出的「文創」作品,應該也不是香港,澳門,大陸,新加坡…華人圈中產出的「文創」吧…。其他地區的文創,政府和民間每年的預算和投資,有多少?長期下來,共多少?這些資金最後是落入誰的口袋?誰是受益者?在台灣土生土長的阿熹,無從了解,所以,在此就不討論台灣以外的狀況;但以阿熹成長的台灣來說,阿熹是了解的,至少還有台灣「行政院」下屬的「文化部」,「教育部」…等各部會,還有一堆名師,名流…。
台灣有這麼多的人力,資源與資金,長期投入在「文創」,但是,對於台灣的孩子,有那些實質的受益,或讓孩子們被照顧呢?
阿熹有些建議,例如:台灣政府的文創產業標案,「評審者」可以不用那些「高大上」的「學者名師」和「社會名流」?就讓「小朋友」直接來當評審者。讓小朋友在自由的狀態下,選出自己喜歡的東西,也把這些評審的「費用」直接發給小朋友。社會的資源,不需由「大人」(大朋友)的手再轉交給「小人」(小朋友)。
阿熹想到,有一本很有名的書說,像小孩子的人,才可以上天堂…不知道大家同意嗎?如果這是真的,就讓那些不像小孩子的人,到天堂以外的地方吧…。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最後,總是可以各得其所,安身立命。

小兒童文創會,歡迎兒童,和,像兒童的大人,共同參與!

文化是沒有國界和種族之分的,小孩和大人都開心就好,不要想太複雜。
在台灣,很多標榜台灣文創的,不分黨派,只是為台灣的政客服務,不是為社會和人民服務。你把評審換了,他們的項目怎麼推動呢?你的提議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