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18 年 11 月 3 日 作者: Dong法規:老人福利法 老人福利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0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維護老人尊嚴與健康,延緩老人失能,安定老人生活,保障老人權益,增進老人福利,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老人,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 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