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18 年 11 月 9 日 作者: Dong法規: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父母如有失業、入獄服刑、離婚、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藥酒癮戒治等,且經社工員調查評估有經濟急困者,即給予每月3,000元的緊急生活扶助,原則補助6個月,最長補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