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父母如有失業、入獄服刑、離婚、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藥酒癮戒治等,且經社工員調查評估有經濟急困者,即給予每月3,000元的緊急生活扶助,原則補助6個月,最長補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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