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扣款

社群:人事研討會

公司或學校,可以直接對於員工的工資作扣款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因此,工資應全額給付,直接給付勞工。

勞雇雙方可以另有約定或法令另有規定者,另外適用。例如:
1. 付款方式,給付現金,或轉帳。
2. 雇主每月代扣勞、健保費、互助金、福利金等。

勞工如有違約,違反注意義務而對雇主有賠償的責任時,雇主不能自行預扣勞工薪水,需要經過勞雇雙方同意。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