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人事研討會
學校的教職員差旅費「預算」應由人事室,或會計室(財務)編製?
以下法規,可參考!
預算與決算之編製及管理,財務與非財務資訊之揭露,屬於「財務事項」。
差假、訓練、進修、研究,屬於「人事事項」。
| 法規名稱: |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
|---|---|
| 法規類別: |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
第 9 條
學校應就財務事項,訂定管理規章及設計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點;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投資有價證券與其他投資之決策、買賣、保管及記錄。
二、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購置或出租。動產之購置及附屬機構之設
立、相關事業之辦理。
三、募款、收受捐贈、借款之決策、執行及記錄。
四、資本租賃之決策、執行及記錄。
五、負債承諾與或有事項之管理及記錄。
六、獎補助款之收支、管理、執行及記錄。
七、代收款項與其他收支之審核、收支、管理及記錄。
八、預算與決算之編製及管理,財務與非財務資訊之揭露。
九、印鑑使用之管理。
十、財產之管理。
第 8 條
學校應就教職員工人事事項,訂定管理規章及設計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點;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聘僱、敘薪、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及撫卹。
二、出勤、差假、訓練、進修、研究、考核及獎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