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假?

社群:人事研討會

學校有安胎假嗎?
查法規沒有看到「安胎假」的假別,但實務上有。

以下,可參考。

Q5、
安胎假就 = 病假 + 產前假 + 事假嗎?若這些假都請完了就要申請延長病假嗎?而且是不是表是生產後就完全沒有事病假可以用?因為孩子在11月出生,那這之前因先兆性流產請了好一陣子的安胎假但是下學期擔心沒有事病假可以使用,該怎麼辦?

A5、
一、查各項相關法令,並無安胎假之假別,惟實務上公教人員如因懷孕有重複性流產或先兆性流產等情形,且於產前假、休假、事假及病假皆請畢後,而仍須休養之必要者,可檢附醫生診斷證明向服務機關申請延長病假。
二、依「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略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7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7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台端如有需要,且符合上開規定,申請家庭照僱假或事假,惟應按日扣除薪給。

註:來源,嘉義縣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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