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年資併公校年資?

社群:人事研討會

私校年資可併公校年資?以下可參考。

Q4、於97年以前曾任1年又11個月的私校正式教師與11個月的代理教師,其年資採計幾年?其後又碩士畢業,今年考上正是老師應改從何等開始起薪?若接行政事務是否已有休假呢?

A4、教師各項職前年資採計依規定須皆滿一年為採計要件,且不同性質服務年資不得併計(例:私校年資不得併公校年資,專任教師年資不得併代理教師年資)。台端職前曾經私立學校聘任為專任合格教師年資,其採敘認定得以具有教師證書之當學年度起算,每滿一學年度採計提敘一級(1年11個月提敘1級,代理教師11個月未滿一年不得併計)。又此段未經採計提敘薪級之私校年資,若其低於目前所敘薪級者(碩士教師自本薪245元起敘),則應認定為職務等級不相當不予採計。另若接行政事務則須滿一年後始得併計先前年資享有休假。

註:來源,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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