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務會議

社群:人事研討會

高中的校務會議,國中的校務會議,依據是什麼?高中的校務會議,有別於國中,可參考以下。
另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教署 )「高級中等教育組」可提供相關協助。

法規名稱:高級中等教育法
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註:來源,教育部。

第 25 條
高級中等學校設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或校園規劃等重大事項。
二、依法令或本於職權所訂定之各種重要章則。
三、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事項。
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家長會代表及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組成之;其成員之人數、比例、產生及議決方式,由各校定之,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集並主持之,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經校務會議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第 55 條
高級中等學校為維護學生權益,對學生學業、生活輔導、獎懲有關規章研訂或影響其畢業條件之會議,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其人數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產學合作專班

社群:人事會

高級中學可以發展產學合作專班嗎?以下可參考。

法規名稱: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96 年 07 月 06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1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臺教技(一)字第1100129731A號 令
法規體系:技術及職業教育
註:來源,教育部

二、申請對象:
  (一)以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以下簡稱高級中等學校)及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技專校院)辦理為原則,但各直轄市、縣市或辦理本計畫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鄰近僅有一般大學科系可銜接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者,得專案報部申請。
  (二)得視人才培育需求,延伸至國民中學。

五、運作方式:
  (一)高級中等學校銜接技專校院方式:採高級中等學校加技專校院加合作企業之三合一模式辦理:
     1、得發展三加二(高級中等學校加二專)、三加二加二(高級中等學校加二專加二技)或三加四(高級中等學校加四技)縱向彈性銜接學制,並視需求向下延伸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加強國民中學職業試探,提供有意願或有需求學生參加,得透過特色招生升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成為合作企業正式員工,並得經推薦至技專校院在職進修。
     2、高級中等學校開辦專班,得依合作企業產業條件於高級中等學校各年級開班,並以建教合作輪調式、階梯式、實習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