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人事
校外人士如果要進入學校帶活動,有什麼注意事項?以下可參考。
| 法規名稱: | 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
|---|---|
| 公發布日: | 民國 109 年 05 月 26 日 |
| 發文字號: | 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56105 號 |
| 法規體系: | 國民及學前教育 |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規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教學或活動,俾維護學生權益,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校外人士,指學校聘任、任用、僱用或以其他專案聘任之教職員工以外,進用或運用之其他人員。
三、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前,應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