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人士協助學校活動

社群:人事

校外人士如果要進入學校帶活動,有什麼注意事項?以下可參考。

法規名稱: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5 月 26 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56105 號
法規體系:國民及學前教育
註:感謝來源,教育部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規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教學或活動,俾維護學生權益,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校外人士,指學校聘任、任用、僱用或以其他專案聘任之教職員工以外,進用或運用之其他人員。

三、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前,應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